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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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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各货运源头企业: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生产中的55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履行源头治超义务,保证本企业无超限超载车辆驶出,主动接受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交通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县源头治超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乡宁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docx


乡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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