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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之六
2016年,我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规模稳中略减,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持续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平稳增长,有力维护了全县稳定发展的大局。
年末,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23488人,比年初减少599人。按单位性质分组:企业13485人,减少555人;事业7084人,增加59人;机关3474人,减少103人。从行业分组看:人员变动较大的行业是采矿业,较年初减少414人,其它行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受支柱产业采矿业下半年形势回暖拉动,工资水平平稳增长。2016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达11.26亿元,增长2.90%;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7233元,增长3.55%,其中: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8852元(采矿业51678元,增长9.52%),同比增长7.55%,事业单位43983元、同比减少7.81%,机关单位47750元,同比增长4.26%。
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呈两减一增态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8159元,同比下降0.84%,第二产业为50939元,同比增长10.79%,第三产业在岗职工工资46246元,同比增长37.41%。
金融业仍居行业之首,行业间工资差距有所缩小。2016年,高于全县从业人员工资水平(47233元)的有6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93457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0258元),采矿业(51678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9647元),教育(49052元),农、林、牧、渔业(47753元);低于全县水平的有10个行业,居后两位的行业仍是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23306元)、房地产业(21339元)。行业间差距较上年有所缩小,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4.3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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