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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日期: 2018-07-20来源: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通知精神(厅字〔2018〕34号),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廉海平代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办工作。

刘建平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应急管理、审计、安全、住建、环保、国土、地震、统计、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部分及泥石流、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公用事业局、地震局、统计局、信访局、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武装部、农调队。

马平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煤炭工业、矿产资源监管、公安、司法、工商质监、民营经济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工业经济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部分及因矿产资源采掘引起的地质灾害和粘土砖资源管理)、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交警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工会、煤炭运销公司、邮政局、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

卢冬副县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广电、食品安全、科技、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服务中心、民族宗教事务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医药公司、新华书店。

张保平副县长: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委、林业局、水利局、粮食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中心、农机服务中心、扶贫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摩托垣开发区、供销社。

联系:气象局、水文站。

李军杰副县长:负责发改、财政、人社、金融、重点工程、残联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资公司、档案局、县志办、关工委、政务大厅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库支付核算局、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残联、老龄委。

联系: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农商行、烟草公司、银监办、人行、农行、工行、建行、中行、邮政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产保险公司。

王向辉副县长:负责民政、交通、治超、商务、招商引资、文物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治超办、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商贸部分)、文物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公路段、临吉、吉河高速公路乡宁管理处。

郭宝塔县长助理协助刘建平副县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乡政办发〔2016〕76号)废止。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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