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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汾市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迎接2018—2019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针对个别乡镇对“散乱污”企业排查不细致、取缔不彻底等情况,现就进一步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明确取缔范围和职责
(一)取缔范围:辖区内列入“散乱污”名单的所有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洗煤厂、小选矸厂、小储煤厂、劣质煤销售点,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二)取缔标准:
1、不符合产业政策,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项目;
2、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
3、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治理无望;
4、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
(三)取缔要求:取消“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一律按照“ 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要求,严格关停取缔。
(四)单位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工作。按照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做好上传下达、督查督办、统筹安排及日常工作等。对非法违法采矿及违法违规用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布局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且治理无望或环保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取缔,对排污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特别是对危化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取缔;对小洗煤、小选矸、小储煤特别是劣质煤销售点等类型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
县中小企业局:负责对全县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进行摸排、汇总、上报。参与领导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强制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中的安保、警戒工作,对妨碍公务行为进行打击,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依法处理。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并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对无质监手续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并依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
地电乡宁分公司:负责对“散乱污”企业实施断电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前期排查结果为基础,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并实行动态更新和台帐管理(以前期“小散乱污”企业治理任务明细表数量为基础)。2018年7月16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的依照有关规定追责。
二、深入排查
各乡镇要以前期排查结果为基础,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并实行动态更新和台帐管理。2018年7月16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的依照有关规定追责。
三、加快处置
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凡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8月1日前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积极扶持引导,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做大、做优、做强。
四、挂账销号
升级改造类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和环境保护措施,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淘汰类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取缔后,由相关部门现场执法人员确认签字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凡被督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信息公开
县整治“散乱污”企业领导组办公室要在县政府网站准确公布各乡镇《“散乱污”企业清单》,及时更新取缔、停产、改造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通“散乱污”企业举报热线(0357—6832108),受理、处置举报投诉;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的高压态势;依托现有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清理取缔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信息报送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将姓名、联系方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日17:00时前向县整治“散乱污”企业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乡宁县散乱污企业已取缔清单》、《乡宁县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清单》《乡宁县散乱污企业暂未取缔清单》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信息报送联系人:杨军宏
联 系 方 式:13513575369
电 子 邮 箱:xnxdh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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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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