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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乡村e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企业管理办法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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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为促乡宁县乡村e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和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宁县乡村e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县域内电商企业、涉农企业、互联网应用型企业个人电商、微商及电商企业服务机构等团体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并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的营销推广、研发设计、人才培训、产品展示技术运维、网站建设、商品定位、美工策划、产品摄影、网络推广、交易追溯、数据存证、物流支撑、安全认证、专利申请、证件代办、融资贷款、政策和法律财税咨询等综合性服务。着力打造县域网购产业集聚区和乡村e镇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县域特色工业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旨在建设一个综合性乡村e镇互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优秀电商企业示范效应,引领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行由乡宁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下设运营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五条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办公室职责:

1、统筹规划和落实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2、编制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3、负责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及服务;

4、负责受理入驻企业提出的申请,对申请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核;

5、负责办理企业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手续;

6、负责对入驻企业进行免费的创业辅导、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7、负责对入驻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

8、负责对入驻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防止其出现违规行为。

第三章 入驻条件及流程

第六条申请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乡村e镇企业为电商企业、涉农企业、互联网应用型企业个人电商、微商及电商企业服务机构等团体。

第七条入驻企业拥有本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经营主体。

第八条入驻企业必须无产权纠纷,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诚信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第九条入驻企业经营范围属于食品类、酒水饮料类、生鲜类等项目必须进行严格审批。

第十条企业入驻时间以一年为周期签订《入驻协议》,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入驻时间,经运营办公室批准后给予适当延期。

第十一条入驻程序:

1、入驻申请:乡村e镇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至运营办公室:《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运营情况、企业简介企业管理制度员工花名册及岗位职责;

2、入驻受理: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办公室进行入驻申请受理,对入驻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入驻评审:对乡村e镇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入驻企业

4、签订协议: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书》;

5、正式入驻:企业正式入驻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活动。

第四章 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日常管理

1、遵守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夏季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2、严格按照《入驻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3、工作日期间不得擅自关门歇业,连续三天或累计七天关门的,责令其退出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如因特殊原因暂时关门歇业的企业,需到运营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4、工作期间必须保持仪容整洁。不得聚众闲谈、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自觉维护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公用设施,保证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营秩序

5、对参观者亲切友善礼貌热情、耐心细致,不做有损于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形象的事

6、入驻企业必须对各自办公区域每日进行打扫,其余公共区域由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单位进行打扫

7、入驻企业要服从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无故不参加运营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8、入驻企业应遵守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其它规定。

第十三条场地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的运作,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租或转为其他用途;

2、入驻企业在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举办活动,需提前到运营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

3、入驻企业须确保入驻场所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在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遵守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入驻协议内容;

4、每月5日前向运营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上月报表和数据,配合运营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针对企业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

1、乡村e镇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乡村e镇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循作息时间,做好日常办公中的用水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3、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内严禁任何人留宿;

4、由于入驻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5、乡村e镇入驻企业成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运营办公室报告;

6、必须遵守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退出机制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退出。入驻企业与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合同期满,到运营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十七条自动申请退出。入驻企业如需提前退出企业负责人向运营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十八条勒令退出。入驻企业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营办公室可随时解除协议,勒令入驻企业退出: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

2、不服从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影响中心正常秩序的;

3、未经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转让注册公司经营权的;

4、入驻期间,连续三天或累计七天关门歇业的;

5、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未经许可私自占用办公场地开展与业务无关活动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7、经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决定,认为不适宜在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继续创业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乡宁县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乡宁县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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