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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2019年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即将开始申报

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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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宁县2019年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报工作3月15日开始,至2018年4月30日结束,请各申请户及时到社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条件如下:


一、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业户口,户口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乡宁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2元的80%(24065.6元/年);军退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乡宁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36098.4元/年)。

三、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且总建筑面积不足45㎡的;

四、居住房屋为C、D级危房的。

五、外来务工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局备案缴纳相关保险满一年,且在户口所在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

六、学校毕业或者部队复退不满5年,具有就业地户籍且无住房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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