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100601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9000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近期,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速冻食品,罐头,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十四大类食品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乡宁县昌宁恩党水产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河津市汾河滩粉条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执法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08日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100601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9000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