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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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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建设全省经济强县、争当全市排头兵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发挥统筹作用,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制定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举措和分工方案》等文件,切实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6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4次,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紧抓“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全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学法12次,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开展学法5次,示范带动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3.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制定印发《乡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推进全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临汾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专题述法,同时出台我县实施方案,推进全县各部门述法报告、述法测评全覆盖。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持续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4.加强专项督查,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临汾市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对照反馈的19项共性问题,制定我县《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逐项自查整改,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效,迎接督察“回头看”。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整治,以督查促整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二)精准系统施策,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1.持续规范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乡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以及处理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全年共出具意见书60份。全面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规范审核程序,确保审核质量,2023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作协议等53件。

2.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续提升行政复议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规范复议案件的申请指南和办理流程今年以来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同级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一审8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2件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彰显。

3.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扎实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2023年以来,我县在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执法行为法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优化执法队伍。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原则,根据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招录及调整情况,组织2023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执法资格专项培训及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乡镇参考26人,成绩全部合格。目前,10个乡镇共配备专门执法人员114人,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为加强基层治理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提升执法水平。通过执法资格专项培训、执法部门专业培训、乡镇本级业务自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实务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执法过程中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今年共组织行政执法线下专项培训6场次,线上10场次,累计参训2100余人次;各乡镇组织业务自训80余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持续完善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10项制度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根本遵循。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了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河湖安全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县直各执法部门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聚焦县政府下放的62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逐项分析研究,厘清职责边界,提升乡镇依法规范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推动全县各领域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台阶

1.压实责任强保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县大事来抓,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成立乡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组建10个工作专班,编制《乡宁县“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统筹抓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2个派驻部门窗口,将80项未划转的部门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真正让企业和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很多事”。

2.改革创新提效能。“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打造良好经济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先行先试“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开辟了全省商业“标准地”出让先河,成功出让3宗58.39亩商业“标准地”。纵深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分两批划转22个部门258项事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17项,取消2项,向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赋予县级行政职权1项。坚持所有审批事项向全国最短时间看齐,审批事项从214项压减为195项,证明事项由191项减为96项,做到能减尽减、应减必减,审批效率大幅提高。

3.强化政策硬支撑。“市场主体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为契机,出台《乡宁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乡宁县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设立5000万元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金,落实减税降费3086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4789万元,向企业兑现各种奖励资金929万元,投资242.28万元实现新开办企业、个体户公章全免费。线上线下宣传惠企政策,下沉一线帮办代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全年新增经营主体3918户,新增涉税企业2402户,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20984户,同比增长91.06%,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103.51户,净增市场主体达10001户,排名全市第一。

(四)大力实施“八五”规划,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乡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重点任务,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动普法宣传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紧紧围绕“八五”普法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法、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法治宣传,全县各单位全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拍摄普法短剧5部。通过开展“零距离”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我县昌宁镇龙鼻村获得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台头镇台头村、枣岭乡驮涧村获得第二批“山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我县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乡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均已生效。一审2件,1件驳回起诉,1件撤回起诉;二审2件,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级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一审8件(含其他部门),生效3件,败诉1件。法院生效裁判全部执行到位。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还需进一步严格。三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重要作用,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实重大行政决策前期基础性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抓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期评估,切实推动工作执行到位。

三是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力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人员招录和调配,注重法治力量和法治资源下沉,指导推动有关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治理决策水平,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活力,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共乡宁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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