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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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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开内容质量不高、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1.拟定公开属性。自2020年8月1日起,所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非涉密文件,文件起草单位应明确拟发文件的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填写《拟发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申报表》(见附件),随公文一并报批,无明确公开属性的不予发文。

2.说明依据理由。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依法依规说明依据理由,填写《拟发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申报表》,到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公开属性审核。依据理由不充分的,要重新说明或重新拟定公开属性。

3.扩大公开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都应拟定为主动公开。

二、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

1.规范审核流程。自2020年8月1日起,拟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附政策解读材料,填写《拟发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申报表》到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2.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并于文件制发后在网上发布。

3.优化解读内容。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

4.丰富解读形式。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积极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自2020年7月1日起,多样化解读方式不少于解读总量的90%。

5.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方便公众随时查看。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自2020年8月1日起,政府网站以外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少于解读总量的50%。


    附件:拟发文件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申报表.doc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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