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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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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健康方面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负责拟定相关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县乡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医药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汇总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组织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发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执行国家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乡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医疗集团综合医改和医药综合改革力度,推进官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体育方面职责

(十五)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六)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十八)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九)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与日常监管。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负责人姓名:李新霞

办公电话:0357-6826033

办公地址:乡宁县滨河东路65号

办公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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