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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2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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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负责整改的临汾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2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治理标准不高。在督察中发现,多地非煤矿山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破坏式开采,生态治理和修复工作迫在眉捷。临汾市椰煌石料有限公司、临汾市博泰万创石材有限公司、汾西县青岩石料厂、汾西县鑫达盛石料厂,均采用露天垂直开采方式,采石场的山貌破坏严重,企业未按照生态修复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二、整改目标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保采石场合理有序开采,分年度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严格监督辖区内矿业权人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开设基金专户,做好基金提取和使用工作;

2、各矿业权人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年度治理计划,严格按照生态修复要求,履行矿山环境保护、生态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3、加大监管力度,对矿山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造成破坏式开采的,各县(市、区)责令违法违规企业停产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严格监督辖区内矿业权人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全县矿山企业开设基金专户47座。

2、各矿业权人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结合企业开采实际,制定年度治理计划25座,开展矿山环境保护、生态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3、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信息公示及储量动用核查工作,未发现破坏式开采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向乡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人:申海伟

固定电话:0357-6888815

电子邮箱:xnhbj6888815@163.com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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