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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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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负责整改的临汾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9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煤矸石污染环境问题比较多见。督察组在蒲县、安泽县、乡宁县等地区发现煤矸石乱堆乱放现象普遍存在,沿河道两岸均存在倾倒的煤矸石和煤泥问题,部分水体已经受到一定污染。蒲县蛤蟆沟煤业有限公司自备矸石场、飞龙洗煤有限公司自备矸石场,新友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和桃花沟矸石填埋场均未严格按照环评技术要求进行分层填埋。飞龙洗煤矸石场内积贮大量存水,存在污染地下水隐患;桃花沟矸石填埋场存在煤矸石自燃、毁林取土等环境问题。安泽县现有6家洗煤厂,其中有3家洗煤厂自有排矸场,督察组抽查了2家洗煤厂的排矸场,发现均存在未按环评要求正确处置煤矸石。属地政府对解决这类“老大难”问题决心不大,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企业长期违规堆存矸石,破坏生态、影响环境。

二、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煤矸石乱堆乱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全面提升煤矸石堆场环境监管水平

三、整改措施

蒲县、安泽县、乡宁县对辖区内涉事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责令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区域内煤矸石和煤泥乱堆乱放、煤矸石自燃、煤矸石违法占地、毁林取土等环境问题,建立整治清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强化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执法监管,科学规范处置煤矸石,杜绝煤矸石乱堆乱放问题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对华宁焦煤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煤矸石堆场进行规范化整治的问题举一反三,长效监管,制定《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对全县28家煤矸石堆存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煤矸石堆场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开展煤矸石堆场排查整治工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向乡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人:申海伟

固定电话:0357-6888815

电子邮箱:xnhbj6888815@163.com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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