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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关于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7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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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负责整改的临汾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7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刻不容缓。督察发现临汾多条汾河支流存在垃圾侵占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甚至少量危废倾倒河道。例如尧都区金殿镇仙洞沟涧河21孔桥东西各2公里内,河道沿岸及河道内被倒入大量生活、建筑及工业垃圾等固废;土门镇柴里村南北街公路两侧汽修厂垃圾、危险废物倾倒河岸,侵占河道。霍州市姚村河河道、阴底河惠民路附近河道内外有多处垃圾堆积。这些河道内随处可见垃圾浸泡在水中,严重影响河水水质。

二、整改目标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持续推进河道及周边环境清理整顿,确保垃圾问题“动态清零”。

三、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清“四乱”。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坚决做到排查细致、整治到位、清零彻底,切实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环境整洁。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管护,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推动涉河垃圾问题“动态清零”。严格落实河长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乡三级河长实地巡河,组织力量迅速排查,坚决纠正垃圾侵占、倾倒河道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乡宁县共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25次,对问题突出的鄂河冯家沟桥段和豁都峪河道进行专项治理,冯家沟桥上游段累计清理河道垃圾10万余方,拆除违法建筑3处,并对清理后的河道进行了绿化,豁都峪河道清理渣土15.3万立方,拆除河道内临时建筑4处640平米,拆除临时垃圾池14个,全县共发现河道问题353个,河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2年累计查处河道“四乱”问题26处,清理乱倒垃圾200余方,拆除临河违建房屋2处约300平。集中力量对鄂河下县至宽井段的围垦河道行为和影响河道行洪的林木、高杆作物进行了集中清理,累计清理林木、高杆作物5000余株,平整河床24650㎡,清理河道垃圾7610m3。落实河长制方面,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15人,乡级河长50人,村级河长95人,巡河员38人,2022年1月至今,县级河长巡河61次,乡级河长巡河178次,村级河长巡河510次,巡河员巡河940次,有效提高了河道管理水平。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向乡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人:申海伟

固定电话:0357-6888815

电子邮箱:xnhbj6888815@163.com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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