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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科技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乡宁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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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一六二”工作思路,聚焦“六新”项目,加快县域科技创新发展,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深入开展农业、社会发展、高新技术、软科学及产学研合作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等,推进乡村振兴和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各类平台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为我县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制订2024年度乡宁县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各乡镇、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我县2024年度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有:农业技术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高新技术领域、软科学研究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平台基地建设等6方面。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乡宁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技术优势,具有开展科技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原则上是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外聘中级以上的科研人员。

4.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5.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产学研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组织实施应聚焦研发创新,强化重大瓶颈技术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等。

6.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在项目申报中,坚持“三优先”原则,即:①科技型企业优先﹝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含本年度已申报)﹞。②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和产学研合作的企业优先。③被确定为科技示范基地的企业优先。

7.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例原则按1: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例原则按2:1,如果项目的成长性或创新性较好,经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可适当调整比例,但申请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并出具资金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杜绝虚报。

三、申报材料

2024年度乡宁县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项目全年常态化申报与受理,分批次考察评审与立项,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两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县科技服务中心业务股,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siying131@163.com

:赵秀萍

联系电话:0357-6837169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乡宁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乡宁县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乡宁县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乡宁县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后补助).doc

               附件5:乡宁县平台基地项目申报书.wps


乡宁县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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