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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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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乡政办发〔20191号)和《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乡政办发〔202236号)文件中支持科技创新的要求,拟落实2023年度乡宁县支持科技创新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范围和奖励标准

2023年度符合《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规定范围内关于科技创新的应奖励对象,奖励标准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2023年度符合科技创新相关措施规定范围的奖励对象,填报《2023乡宁县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科技服务中心业务股,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iying131@163.com

22023年及之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

3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统计相关数据,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规定。

4、申报时间为202442日至415日,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4151800之前交回申请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逾期未提交将视为主动放弃申领资格。

5、如有疑问,请联系乡宁县科技服务中心业务股赵秀萍,联系电话:0357-6837169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乡宁县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pdf

             附件3-2023年乡宁县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请表.xlsx


乡宁县科技服务中心   

2024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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