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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一号地块: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坡镇罗毕村委,总面积为20.3991公顷,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1.3678公顷,建设用地19.0313公顷。
二号地块:拟征收土地位于交口乡土门塔村委,总面积为0.2951公顷,征收土地地类为农用地0.2951公顷。
二、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后土地用于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
青苗、地上附着物种类及数量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一号地块: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坡镇罗毕村委63.5040万元/公顷(42336元/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1295.4245万元。
二号地块:乡宁县交口乡土门塔村委征地补偿标准为43.1640万元/公顷(28776元/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12.7377万元。
五、安置方式。
具体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六、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由人社局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范 围 | 登 记 时 间 | 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 复核时间 |
西坡镇罗毕村委 交口乡土门塔村委 | 2022年12月5日— 2023年1月4日 | 地 点:西坡镇罗毕村委 交口乡土门塔村委 联 系 人:闫苏林 张东红 联系电话:13934692900 13834888652 | 2023年1月5日 |
乡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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